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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 | 作者:wanjuxh | 发布时间: 2017-05-07 | 7844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问:被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办法》中已明确被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目前财政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在政府采购中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优惠措施,比如对列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审中给予适当加分等。
 
    问: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国家自主创新产品主要体现 “国家”、“自主创新”和“产品”三个要点,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件,包括: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可靠,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只有符合以上全部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同时,《办法》还对一些概念,比如什么叫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怎样反映产品的创新程度等作了说明。
 
    问: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
 
    答: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凡是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
 
    问:如何申请和认定国家自主创新产品?
 
    答:主要需经过四个步骤:一是申请单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提出申请。二是科技厅(委、局)会同本级经(贸)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对本地区的申报产品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择优向科技部推荐。三是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相关机构,在国家层面上,按照统一的认定条件开展产品的认定评价工作。科技部对认定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形成《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初步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形成正式《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颁发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四是发布产品目录。《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将通过中国政府网“执法监管”专栏(www.gov.cn/zfjg/)、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和《科技日报》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