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y

《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发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解读
来源: | 作者:wanjuxh | 发布时间: 2017-05-07 | 9422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若干意见》对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要求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依据自己的职责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制定国家高新区发展规划,并与国家及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规划充分衔接。进一步支持国家高新区在新形势下创新体制和机制,加强软环境建设,延长产业链条,增强集聚效应,进而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突出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制订必要措施,提高国家高新区集聚高技术人才数量、科技型企业孵化能力、园区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比重、单位面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
 
 
  问:作为主管部门,科技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国家高新区的进一步发展? 
  答:“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宏观指导。按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集聚高新技术产业、集约利用各种资源、完善配套功能的原则,修订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国家高新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不同区域发展的实际,调整布局,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制定并出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国家高新区条例,深入实施创建世界一流园区行动,开展生态园区的建设工作。科技部将积极整合资源,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努力推动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