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玩协提醒广大玩具生产、销售企业注意:现在还库存及销售2016年1月1日前生产的“旧玩具”的企业,需尽快做出应对措施。2017年6月30日后,按照GB 6675-2003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不允许再上市销售。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此前批准发布的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要求,2016年1月1日前按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只能销售至2017年6月30日。
中玩协提醒相关企业,如今,一年半的过渡期即将到期,除了要严格执行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改进生产工艺,尽量避免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新国标要求以外,还应特别注意旧产品新国标换版测试工作,避免因不符合新国标导致产品无法上市销售,以及由此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新国标要点回顾
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已经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包括八项国家标准:
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6675.11-2014《玩具安全 第11部分:家用秋千、滑梯及类似用途室内、室外活动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