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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
来源:
|
作者:
wanjuxh
|
发布时间:
2017-05-07
|
1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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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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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况下,国家根据需要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
问: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成果管理?
答: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后,应在收到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权登记证书、软件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确权证明文件后的一个月内,将所取得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项目管理部门。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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